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羊肚菌菌絲體培養(yǎng)液粉末的使用限制和標簽要求已生效
世界貿易組織
G/SPS/N/TPKM/614/Add.1
2023-10-05
衛(wèi)生及植物衛(wèi)生措施委員會
通 報
補遺
應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10-05如下信息: 食品原料羊肚菌(Morchella esculenta)菌絲體培養(yǎng)液粉末的使用限制和標簽要求 臺澎金馬單獨關稅區(qū)謹此通報,2023年6月1日第G/SPS/N/TPKM/614號文件通報的《食品原料羊肚菌(Morchella esculenta)菌絲體培養(yǎng)液粉末的使用限制和標簽要求》已于2023年10月5日頒布,并于同日生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TPKM/23_12827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TPKM/23_12827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SPS/TPKM/23_12827_01_x.pdf |
該補遺通報涉及: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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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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